青海省出臺《青海省支持中小企業紓困發展政策實施細則》

青羚網訊   4月13日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紓困幫扶力度的通知》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大助企紓困力度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進一步加大助企紓困力度,減輕企業負擔,省財政廳會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制定印發了《青海省支持中小企業紓困發展政策實施細則》,從稅費優惠類、金融支持類、科技創新類、激勵獎勵類、補助補貼類五方面,明確提出了38條具體政策舉措,助力全省中小企業紓困發展。

稅費優惠類措施。主要包括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擴大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適用范圍、落細落實西部大開發稅費優惠政策、延長我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退役士兵自主就業等稅收政策執行期限、落實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和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等5條措施。

金融支持類措施。主要包括鼓勵企業上市融資、掛牌融資、通過區域性股權市場融資和公開市場直接融資、對開展業務較好的融資擔保機構給予獎補資金、對符合條件的融資擔保機構注入資本金、對符合條件企業貸款給予貼息補助、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三農三牧”信貸支持力度等10條措施。

科技創新類措施。主要包括支持打造特色創新創業載體、支持企業主導建立科技創新平臺和新型研發機構、實施科技創新券制度、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研發投入給予補助等6條措施。

激勵獎勵類措施。主要包括新增規上、限上企業獎勵、“專精特新”企業獎勵、主導制定或修訂國家國際標準獎勵、省級和國家級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獎勵等8條措施。

補助補貼類措施。主要包括對符合條件企業的建設項目給予后補助、支持綜保區、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外貿轉型升級示范基地建設、對生產企業生產要素給予補貼、引進國際先進、填補省內空白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補助和對符合條件企業的參展費用給予補助等9條措施。

責編:喬文俊